目前应收款项是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吗?

按照规定,贷款和应收款项应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问题:目前,应收款项是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吗?好像没见过?

是的。

附注: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计量原则:第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第二类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第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实际利率法及摊余成本:

一、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1)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企业在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就应当计算确定实际利率,并在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二、  摊余成本

    一般情况下

    1)不考虑减值准备:摊余成本就是该科目丁字型账户的余额。

    2)考虑减值准备:摊余成本=丁字型账户余额—减值准备。

    特殊情况

    摊余成本不考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减值准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18
目前实务中以摊余成本按实际利率法计量的短期应收款项的确不多,主要是源于企业的应收款项通常是不计息而且期限较短,准则对此的豁免。需要注意的是,包含融资性质的销售,比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一般不能满足准则豁免条件,所以基本都采用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计量。

有关摊余成本计量的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二条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豁免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一(三)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该规定实际允许应收款项以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23章: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要求采用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按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分别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18
实际利率摊余成本法其实质只是一个更加精确的描述(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没有什么其他的用途。而应收款项是属于流动资产,也就是说存在的期限比较短(几个月左右),根据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原则 没必要去瞎折腾 因为时间短 用不用实际利率法对精确性描述没有多大的帮助 反而增加工作量 故都不用的
但是像 长期借款 贷款 这些非流动资产 其存在的期限都是几年几年的 此时就要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 要用到实际利率摊余成本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若有什么不明白欢迎继续提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