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验粉煤灰掺假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96-2005
代替GB/T 1596-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定义和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与批号、运输与储存。
本 标 准 适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时作为掺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
煤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1996,egvI SO 680:1990)
GB /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01,egvI SO 9597:
1989)
GB /T 2 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方法
GB 6 56 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 25 73 水泥取样方法
GB /T 1 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I SO 679:1989)
GS B 08 -1337 中国ISO标准砂
GS B 14 -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3 定义和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粉煤灰fly ash
电厂煤粉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称为粉煤灰。
3.2
对比样品contrast sample
符合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3.3
试验样品testing sample
对比样品和被检验粉煤灰按7:3质量比混合而成。
3.4
对比胶砂contrast mortar
对比样品与GSB 08-1337中国ISO标准砂按I:3质量比混合而成。
GB/T 1596-2005
3.5
试验胶砂testing mortar
试验样品与GSB 08-1337中国ISO标准砂按1:3质量比混合而成。
3.6
强度活性指数strength activity index
试验胶砂抗压强度与对比胶砂抗压强度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4 分类
按 煤 种 分为F类和C类。
4.1 F类粉煤灰— 由无烟煤或烟煤锻烧收集的粉煤灰。
4.2 C类粉煤灰— 由褐煤或次烟煤缎烧收集的粉煤灰,其氧化钙含量一般大于10%.
5 等级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分为三个等级:I级、n级、m级。
6 技术要求
6. 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应符合表1中技术要求
表 1 拌 制 混 凝 土 和 砂 浆 用粉 煤 灰 技 术 要 求
项目
技术要求
I级Q级m级
细度(45 }a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F类粉煤灰12.0 25.0 45.0
C类粉煤灰
需水量比,不大于/%
F类粉煤灰95 105 115
C类粉煤灰
烧失量,不大于/% F类粉煤灰5.0 8,0 15.0
C类粉煤灰
含水量,不大于/%
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
三氧化硫,不大干/% F类粉煤灰3.0
C类粉煤灰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4.0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不大于/mm C类粉煤灰5.0
GB/T 1596-2005
6.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应符合表2中技术要求
表 2 水 泥 活 性 混 合 材 料 用 粉 煤 灰 技 术 要 求
项目技术要求
烧失量,不大于/% F类粉煤灰8.0
C类粉煤灰
含水量,不大于/% 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
三氧化硫,不大于/% F类粉煤灰3. 5
C类粉煤灰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4.0
安定性
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不大于/mm C类粉煤灰5.0
强度活性指数,不小于/% F类粉煤灰
C类粉煤灰70.0
6.3 放射性
合 格 。
6.4 碱含f
粉 煤 灰 中的碱含量按Na20 +0.658K i0计算值表示,当粉煤灰用于活性骨料混凝土,要限制掺合
料的碱含量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6.5 均匀性
以 细 度 (45y m方孔筛筛余)为考核依据,单一样品的细度不应超过前10个样品细度平均值的最大
偏差,最大偏差范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试验方法
7. 1 细度
按 附 录 A进行。
7.2 需水f比
按 附 录 B进行
7.3 烧失f、三妞化硫、游离妞化钙和碱含f
按 G B/ T 176进行。
7.4 含水f
按 附 录 C进行。
7.5 安定性
净 浆 试 验样品按本标准第3.3 条制备,安定性试验按GB/T 1346进行。
7.6 活性指数
按 附 录 D进行。
7.7 放射性
按 G B 6566进行。
7.8 均匀性
按 附 录 A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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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规则
8.1 编号与取样
8.1.1 编号
以 连 续 供应的200t 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不足200t 按一个编号论,粉煤灰质
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
8. 1.2 取样
8. 1.2. 1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
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8.1.2.2 取样方法按GB 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
样品,总量至少3 kg.
8.1.2.3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必要时,买方可对粉煤灰的技术要求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 .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为6.1条全部技术要求。
8.2.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出厂检验项目为6.2 条表2中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
化钙、安定性。
8.3 型式检验
8.3. 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为6. 1,6. 3条技术要求
8.3.2 水泥活性棍合材料用粉煤灰型式检验项目为6.2 , 6. 3 条技术要求。
8.3. 3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原 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正 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放射性除外);
— 产 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出 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4 判定规则
8.4. 1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试验结果符合本标准6. 1条表1技术要求时为等级品。若其中任
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复检不合
格可降级处理。凡低于本标准第6. 1条表1最低级别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8.4.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
8.4.2. 1 出厂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6. 2条表2技术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
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8.4.2.2 型式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6.2条表2技术要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
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只有当活性指数小于
70,0%时,该粉煤灰可作为水泥生产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8.5 仲裁
当 买 卖 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将双方认可的样品签封,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
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标志和包装
9.1 标志
袋 装 粉 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F类粉煤灰或C类粉煤灰)、等级、分选或磨细、净含量、批
号、执行标准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
散 装 粉 煤灰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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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包装
粉 煤 灰 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每袋净含量为25k g或40 kg,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98%。其他包装规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0 运输和贮存
粉 煤 灰 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受潮、混人杂物,同时应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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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 范 性附录)
粉煤灰细度试验方法
A. 1 范围
本 附 录 规定了粉煤灰细度试验用负压筛析仪的结构和组成,适用于粉煤灰细度的检验。
A. 2 原理
利 用 气 流作为筛分的动力和介质,通过旋转的喷嘴喷出的气流作用使筛网里的待测粉状物料呈流
态化,并在整个系统负压的作用下,将细颗粒通过筛网抽走,从而达到筛分的目的
A.3 仪器设备
A.3 .1 负压筛析仪
负压 筛 析仪主要由45y m方孔筛、筛座、真空源和收尘器等组成,其中45 pm方孔筛内径为
$150m m,高度为25m m,4 5t }m方孔筛及负压筛析仪筛座结构示意图如图A.1 所示。
单 位 为 毫 米
卜’\万0150一 _,
))\ {乏
] } l和
0142
1 — 筛 网;
2- 筛 框。
图 A .1 45 p m 方 孔 筛 示 意 图
A.3.2 天平
量 程 不 小于5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 1g ,
A.4 试验步骤
A. 4. 1
室温
A.4.2
A.4.3
A_4. 4
将测试用粉煤灰样品置于温度为1050C -110℃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
称取试样约10 g,准确至。.01 g,倒人45 tm方孔筛筛网上,将筛子置于筛座上,盖上筛盖。
接通电源,将定时开关固定在3 min,开始筛析。
开始工作后,观察负压表,使负压稳定在4 000 Pa-6 000 Pa。若负压小于4 000 Pa,则应停机,
清理收尘器中的积灰后再进行筛析。
A.4.5
A.4.6
在筛析过程中,可用轻质木棒或硬橡胶棒轻轻敲打筛盖,以防吸附
min后筛析自动停止,停机后观察筛余物,如出现颗粒成球、粘筛或有细颗粒沉积在筛框边
缘,用毛刷将细颗粒轻轻刷开,将定时开关固定在手动位置,再筛析1 min-3 min直至筛分彻底为止
将筛网内的筛余物收集并称量,准确至。.0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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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0160
0240
1- 喷气嘴;
2- 微电机;
3— 控制板开口;
4— 负压表接口;
5— 负压源及收尘器接口;
6— 壳体。
图A.2 筛座示意图
A.5 结果计算
45p m方孔筛筛余按式(A.1 )计算:
F = ( G, /G ) 只 1 0 0
式中:
F- 45 pm方孔筛筛余,单位为百分数(%);
G, 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9);
G— 称取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计算至。.100,
(A. 1)
A 6 筛网的校正
筛 网 的 校正采用粉煤灰细度标准样品或其他同等级标准样品,按A.4 步骤测定标准样品的细度,
筛网校正系数按式(A.2 ) 计算:
K = m o/ m ··· ··· ··· ··· ··· ··· ⋯ ⋯ (A . 2)
式 中 :
K— 筛 网校正系数;
mo — 标准样品筛余标准值,单位为百分数(%);
m— 标 准样品筛余实测值,单位为百分数(%)。
计算 至 。 .1.
注 1; 筛 网校正系数范围为。.8-1.2.
注 2 :筛 析150个样品后进行筛网的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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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 范性附录)
需水. 比试验方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的需水量比试验方法,适用于粉煤灰的需水量比测定。
B.2 原理
按 G B/ T 2419测定试验胶砂和对比胶砂的流动度,以二者流动度达到130m m--140m m时的加水
量之比确定粉煤灰的需水量比。
B.3 材料
B.3. 1 水泥:GSB1 4-151。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3.2 标准砂: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的0.5 mm-1.0 mm的中级砂。
B.3 .3 水:洁净的饮用水。
B.4 仪器设备
B. 4. 1 天平
量 程 不 小于10 0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lg
B. 4.2 搅拌机
符合 GB /T 17671-1999规定的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B.4.3 流动度跳桌
符 合 G B/T 2419规定。
B.5 试验步骤
B.5 .1 胶砂配比按表B.t o
表B. 1
胶砂种类水泥/g 粉煤灰/9 标准砂/9 加水量/m上
对比胶砂250 750 125
试验胶砂175 75 750 按流动度达到130 mm--140 mm调整
B.5 .2 试验胶砂按GB/T 17671规定进行搅拌。
B.5 .3 搅拌后的试验胶砂按GB/T 2419测定流动度,当流动度在130m m-140m m范围内,记录此
时的加水量;当流动度小于130 mm或大于140 mm时,重新调整加水量,直至流动度达到130 mm-
140 mm 为止。
B.6 结果计算
需水量比按式(B.1)计算:
X = (L,八25) X 100 ·’..················,⋯(B. 1)
GB/T 1596-2005
式 中:
X- 需水量比,单位为百分数(%);
L,— 试验胶砂流动度达到130 mm-140 mm时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mL) ;
125— 对比胶砂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mL) o
计 算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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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规 范 性附录)
含水t 试验方法
C. 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的含水量试验方法,适用于粉煤灰含水量的测定。
C. 2 原理
将 粉 煤 灰放人规定温度的烘干箱内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
确定粉煤灰的含水量。
C. 3 仪器设备
C. 3. 1 烘干箱
可 控 制 温度不低于110'C,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C.
C.3.2 天平
量 程 不 小于50R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R e
C. 4 试验步骤
C. 4. 1 称取粉煤灰试样约50 g,准确至0. 01 g,倒人蒸发皿中。
C.4 .2 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0C -1100Ce
C.4 .3 将粉煤灰试样放人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 1g ,
C. 5 结果计算
含水量按式(C. 1)计算:
W = E ( W ,一 '),./W]w X 10 0
式中:
W— 含水量,单位为百分数(%);
w—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9);
wo—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9)
计算至。.1%
.............·....⋯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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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规 范性附录)
活性指数试验方法
D. 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粉煤灰的活性指数试验方法,适用于粉煤灰活性指数的测定
D. 2 原理
按 G B/ T 17671-1999测定试验胶砂和对比胶砂的抗压强度,以二者抗压强度之比确定试验胶砂
的活性指数。
D. 3 材料
D.3 .1 水泥:GSB 14-151。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D.3.2 标准砂: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的中国ISO标准砂。
D.3. 3 水:洁净的饮用水。
D.4 仪器设备
天平 、 搅 拌机、振实台或振动台、抗压强度试验机等均应符合GB/T 17671-1999规定。
D.5 试验步骤
D.5 .1 胶砂配比按表D.1 .
胶砂种类
对比胶砂
试验胶砂
水泥/K
表 D.1
粉煤灰/9 标准砂/只水/-L
1 350
D.5 .2 将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分别按GB/T 17671规定进行搅拌、试体成型和养护。
D.5 .3 试体养护至28天,按GB/T 17671规定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抗压强度。
D.6 结果计算
活性指数按式D. 1计算:
H ,. = ( R /R ,) X 10 0 · ·· ··· ·· ··· ·· ··· ·· ⋯ ⋯ ( D .1 )
式中:
H}a— 活性指数,单位为百分数(%);
R— 试验胶砂28d 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o — 对比胶砂28d 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e
计算至1%.
注:对比胶砂28 d抗压强度也可取GS 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给出的标准值。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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