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08
1、属于承揽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
2、属另一个合同关系,需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确认。
第2个回答 2011-04-08
如果承包方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那么其与第三人签订的购房建设材料的行为,与发包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承包方是自然人,并且承包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建设部的其他法规,那么你说的情况有可能出现,属于代理行为中的显明代理
第3个回答 2011-04-08
以上两个合同都不能等同,需要另行签订。
第4个回答 2011-04-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合同,并非委托合同。承包方购买水泥等建筑材料是施工方的独立法律行为,与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与建设方等无关,无需委托代理,详见建筑法、合同法具体条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