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范围可否看做是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委托范围,进而将建设施工合同看做是委托合同?具体的法律条文。
2.承包方购买水泥等建筑材料可否视为承包方以自己的名义间接代理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具体的法律条文。

1、不是委托合同,建筑施工合同是合同法上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虽然是加工承揽合同,但是特别的合同,和一般加工承揽合同有区别,所以合同法专门有规定。
2、不视同承包方以自己的名义间接代理与第三人人签订的合同,你可以看下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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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8
1、属于承揽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
2、属另一个合同关系,需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确认。
第2个回答  2011-04-08
如果承包方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那么其与第三人签订的购房建设材料的行为,与发包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承包方是自然人,并且承包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建设部的其他法规,那么你说的情况有可能出现,属于代理行为中的显明代理
第3个回答  2011-04-08
以上两个合同都不能等同,需要另行签订。
第4个回答  2011-04-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合同,并非委托合同。承包方购买水泥等建筑材料是施工方的独立法律行为,与供应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与建设方等无关,无需委托代理,详见建筑法、合同法具体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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