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不给签合同,不给交社保,上班不打卡,见不到考勤和工资条,如果被辞退,咋搜集证据维权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要收集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你的试用期工资是发到你的银行卡的。那你需要保留银行卡收工资的明细。用来确认开始工作的时间等。一切与单位有交集的资料都要保存。用来以后仲裁或和企业调解用。
在试用期有正常理由被解职是合法的,但是用工30日之内必须为员工上社保。如果你被辞退,可以要求单位把你的社保补交上。如果单位拒绝补交你的社保,可以通过当你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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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7
入职三个月不给签合同,不给交社保,上班不打卡,见不到考勤和工资条,这明显就是规避执法,在职员工不太可能来给你作证。你也只有通过跟老板,上级有针对性的问询,通过适合的方式录音,录像来获取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7
举报到当地劳动部门,让他们找企业提供相关证据就可以了。开工资至少有人能证明你曾经是他们的员工啊。
第3个回答  2019-05-07
你说的不签合同,不交社保,不打卡。这样的三不单位如果你去的时间较短,开个把月工资就退出来吧!什么保证也没有,想维权也很难的。出来之后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个现代版的觧放前的资本家。
第4个回答  2019-05-07
当时面试时没谈试用期几个月吗?如果谈了,那过了试用期立马去找领导谈,你不提,他们就装糊涂,拖一个月省一个月,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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