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如题所述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无合同辞退的补偿为: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支付员工当月工资的两倍。
相关内容展开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工资、工伤、医疗等损失的。对劳动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支付25%的额外补偿费。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赔偿,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该单位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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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27
1、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4、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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