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和我国民法的异同

如题所述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的法律。从调整范围上也就能够看出,我国民法主要由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律和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调整人身关系的法律和侵权责任法组成。商法如公司法等通常也作为民法的一部分,但因为我国现在还没有正式的民法典,因此是否制定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现在还不可知。
古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影响深远,尤其欧洲大陆的法律正是在全面继承了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民法大全》也称《国法大全》是《查士丁尼法典》(主要对历代罗马皇帝的敕令进行整理审定完成)、《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主要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改编而来,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教材)、《查士丁尼学说汇纂》(主要是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类整理摘录)和《查士丁尼新律》(主要是查士丁尼在位期间所颁布的168条敕令)的统称。《民法大全》包含了罗马公法和罗马私法,其中公法多为宗教祭祀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定;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
古罗马《民法大全》中的民法现在学说中更倾向于“私法”这一概念,它的基本内容包含人法(自然人、法人、婚姻家庭)、物法(物权、继承和债)、诉讼法(已区分公诉和私诉)三大类。我国总体上也是倾向于大陆法系,但是吸收了普通法系的一些经验,比如审判程序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