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但公司领导以刚开始签的合约说是辞职,提前一个月说,不给予办理辞职,这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你应该在递交辞呈后安心工作30天,在这30天里,公司要物色人员替代你,要作工作移交。即使公司不同意你辞职,在你递交辞呈的30天后,辞呈也会自动生效,到时候你可以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只有到这个时候法律才会保护你。所以你不可以一提出辞职就要求立即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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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05
这个是觉对不合法,公司有规定,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说,但是你现在和他说了,你下一个月不就可以离职了吗??但是你们分司领导不予办理,完全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他们说清楚,你要什么时候离职,不是说离职就能走的了的,你和他们说说看,
第2个回答  2007-03-05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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