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6个多月了,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转买社保的时候拿了份合同叫我签,然后拿去办社保的手续,而且还告诉我合同是假的,不用认真看,其他同事都是这样的情况,我也有证据证明我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今天公司突然辞退我,只是把工资结清,然后给我封了个信封,说是公司的一点意思,有800块钱,我认为少了,可以叫告公司吗?应该怎么告?
还有个同事和我一起被辞退,她只来了两个多月,也可以告吗?
我们外出活动都需要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公司都是做的假的,可以利用这点吗
自己查清楚了,假合同也是合同,公司规避了法律风险,不然为什么叫我签呢,反正公司说是假合同,随便谁签都可以,我自己签了就没办法了。另一个朋友说,买了社保就相当于确立了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