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签劳动合同,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我在公司两个多月,第二个月转正,面试时老板说转正给交社保,现在说转正半年后给交,然后劳动合同也一直没签,现在我提辞职他也不做任何回应,我可以直接走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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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9
辞职是通知单位,不是单位批准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可以直接离职,同时要求单位因为入职一个月没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双倍工资补偿,并且补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14
可以直接走的,但是走之前可以准备能够证明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各项材料,以防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报酬。
第3个回答  2020-01-24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存在,就有索要支付劳动报酬的待遇,就不能一走了之,要有索取的权力。结算清楚一切欠款后,再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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