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比如我5月份中旬裁员了,原单位答应我办理了失业金,然而新的单位帮我交了6月社保,能领到失业金吗

新的单位我是6月中旬开始上班了!然而失业金我是7月份在就业局给我办理。如果不领的话,应该不用负责人吧!

  员工在前面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办理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到新单位以后,新的单位及时办理了社保手续的,员工的失业金就不能再领取了,但是,该失业金领取的时间继续保存在员工社保档案之中,下次可以合并领取。
   1.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再次失业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这样,失业人员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可能会少于可以领取的最长期限,即会存在一个剩余期限。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如果再次失业人员还有前次失业期间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则可根据本条规定,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追问

嗯嗯,请问如果已经办理了,不去领的话,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因为就业局的人告诉我说会打官司了,叫我把现在这家单位的社保撤掉,可是新的单位已经办理了,没办法撤掉,请问我该如何回复就业局了。谢谢了!

追答

没有关系的,你去办理已就业登记就可以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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