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申请危房改建未批复翻建后如何补证?

17年写的危房改建申请,因为不知道流程,未作危房鉴定,社区有批复过申请,翻建前也咨询过辖区规划所,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申请资料当时也已上交给各部门,规划口头上说可以翻建让回去弄,现在想把新产权证办出来,怎么弄?17年年底房子建好后,也去相关部门咨询过,都不了了之

危房改建要做危房的评估以 后到 规划部门去报批然后才能改建。
1、土地证、房产 证齐全的,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4、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
5、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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