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是公房,想买产权,怎么买

如题所述

公房因为你自身的特殊性在交易过程中与一般商品房的交易有些不同,购房者对此应该有所了解,具体程序是: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的《上海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

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6、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好公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

其次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其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剩余部分的费用是不予退还的,继续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其中由转让人交纳的剩余部分,由受买人向转让人支付,领取房地产权证后,三项维修基金随同房屋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扩展资料

产权人的确定

由于我国政治体制、国有经济制度、产权制度等不同于其他国家,再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我国形成了独特的公房制度。现阶段,随着我国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公房涉及的利益之争日益激烈,对公房的产权归属及司法裁判规则进行分析探究显得尤为必要。

一般来说,谁出资购买谁就是所有权人,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所有权人也应该是该人。

但是公房、房改房屋的产权人认定有其特殊之处,这几类房屋从来源上往往带有福利的特点,购买的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价格,所以不能简单地以出资或登记确定产权人,要结合房屋的来源、购买价格的构成等相关背景来最终确定所有权人。

现阶段,我国公房的权属状况可以概括为: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单位,承租人仅有使用权。以标准价、优惠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所有权属于单位和个人共有,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的所有权属于购买者个人。以下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深度分析和总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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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3

第2个回答  2016-12-14
可以过户,但费用大。
1、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睡,免其他税;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2、 将公房已较低的价格卖给原承租户(工龄还可以冲抵),诉称“售后公房”。一般情况下,公房只有一个承租人名字(公房租赁卡上的名字,往往是户主),但实际房子里会有多个户口。按照规定,公房的同住人都可以成为今后产权房的产权人,也就是说:公房买下来后,可以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登记所有当时同住人的名字。关键要所有的同住人签字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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