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只有41%的产权,现在想买断,需要什么样的流程,求解。

房子是单位分配的,之前钱不够,没有买断,所以只有百分之41的产权,现在我想买断产权,不知道需要怎么样的流程?房子在厦门。求助!!!

  (一)公房买卖的前提条件和法律政策约束,城市公有房屋买卖的条件如下:
  1、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 规定的证明文件,也即公房买卖首先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
  2、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3、公有房屋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
  (二)卖涉及公房初次买卖和公房的买卖后产权归属问题。
  作为公有住房实现商品化的必然要求,公房出售使很多个人拥有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但是由于公房买卖是具有政策性的行为,出售公有房屋,并不是把公有房屋售出了事,也不意味着国家在公有住房出售后对居民的住房问题不再进行经营管理。政府在出售公有住房时,既要尊重价值规律,又要考虑居民的负担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实现公有住房商品化和私有化的平稳过渡,这就形成了我国目前购买公有住房的部分产权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行市场出售或出租,但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售房收入扣除有关的税费后所得收益,按政府、单位、个人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在自用和自住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将优惠购买的住房投放市场时,则受到法律的约束,不得高价出售或出租。
  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⑴ 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⑵ 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⑶ 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⑷ 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⑸ 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⑹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出售公房需要交纳的税费
  从现行的税法分析,职工出售已购公房涉及到的税种有:
  ⒈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率为5.5%,按照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⒉个人所得税,财产转移所得按20%比例税率计征,以售房人销售收入总额扣除各项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⒊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居住5年后出售,免征;
  ⒋印花税,按销售额的0.5‰征收。按现行的税种收税,推算职工出售已购公房所需缴纳的税额。
  假定职工当年按优惠价购买公有住房所付房款为X,出售已购公房款为Y,土地收益按所得房款的5%计收。
  两税-费额(A)=Y×0.055×0.94(1-5%)=4.91 15×10-2Y
  个人所得税(B)=[Y×0.94-X-A-Y×0.94×5%]×20%=0.1688Y-0.2X
  印花税(C)=Y×0.94×0.5‰=4.7×10-4Y
  应纳税总额(D)=A+B+C=0.21839Y-0.2X
  税负总额大约相当于出售已购公房房款的2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