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带走的材料

如题所述

离职需带走的材料如下:
1、劳动合同原件。很多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没有给职工原件,而是单位保管两份合同,这是不应该的。离职时记得跟单位要合同原件,以后要用到,比如考公务员、事业编等;
2、离职证明(盖红章)。离职时肯定要有离职证明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才有法律效力,并且要尽可能写齐全。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要全称,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以后肯定要用到,比如考公务员、事业编等;
3、公积金账户转移。离职时要转移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到新单位,要是不转移,新单位会再给你开一个账户,到时候还要作合并,更麻烦。不如一开始就转移走,需要原单位填写一个转移单,盖红章。这个财务人员都知道怎么操作。
当然,没有公积金的这步就不需要了;
4、社保缴纳情况。社保缴纳情况可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对于考公考编要求基层经验的,这个缴费凭据可以给证明,很好用。 离职前可以咨询原单位,一般都是去原单位所在社保政务大厅,自己去打印就可以啦;
5、各种证书原件。有些单位入职时让提供一些证书原件,有的可能由单位保管。离职时一定要记得要回自己的证书原件。
辞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辞职人员须在辞职前一个月办理辞职申请。
2、本人送辞职申请书至单位审批。
3、审批同意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4、将手头上的工作交到人事部签收
5、关于社会保障自己可以到人才中心或者劳动就业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基数可以自己定。
6、党关系可以放在原工作单位,待找到新工作就可以转到新的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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