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受劳动法保护么?

如题所述

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并没有限制使用暑假工。所以,在已满16周岁后,暑假是可以被单位招用的。

暑期工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暑假的时间去参加一些有偿工作。

去做暑期工的同学要掌握一定的基本知识,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加班的时间要有加班费,节假日加班的工资至少是平常工资的3倍以上。为了保险起见,很有必要和工厂签一份工作合同。

个人信息不可随意泄露,证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也不要轻易交出。如果在确定了兼职后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写清用途,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一旦发现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被用于其他用途,应立即报警。

由于学生暑期兼职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报酬完全由双方约定,这跟正儿八经地签劳动合同正式上班的情况完全不同,所以大学生假期兼职不适用《劳动法》,而与兼职员工不签订劳务协议,仿佛成了国内众多企业的惯例。但是这不意味着兼职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扩展资料:

利用暑假打工,确实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劳动者”和“职工”均是指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大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故彼此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万一发生纠纷,如用人单位不发工钱,或者发生伤害事件,大学生可以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来维权:在单位打工时,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及条件、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这样,一旦工钱被拖欠或克扣,就可以依据《合同法》维权。

另外,大学生打工期间,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虽然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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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7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第309号)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暑期工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8-23
那厂里不给暑假工离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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