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我算公司员工吗,我在公司接我自己的私活违法吗?在不影响我工作的前提下。

公司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我算公司员工吗,我在公司接我自己的私活违法吗?在不影响我工作的前提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并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的双倍工资。劳动关系是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所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现在也是公司的员工。2.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实践中,公司的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禁止员工在公司接私活的,因为这会损害公司的利益,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开除您的。所以建议您不要在公司接私活,即使公司没有明文禁止,您也不要去接私活了,毕竟与公司利益相悖,容易产生劳资纠纷。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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