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从事策划工作,给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未与任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交保险,两场策划活动扣了本人近7000元所得工资,本人代表公司与商家签订过几份劳动合同,合同在我手中,如何讨回工资?该公司不给报酬理由系本人接私活,违反规定。另根据此合同,是否可以举报公司逃税漏税,该公司从未报税。
1)严禁私自冒用公司名义对外接单。2)严禁私自与其他同业公司进行有关业务合作活动。3)严禁谎报,瞒报签单量。4)严禁在业务洽谈中使用私人手机号码,公司号码离职一律上交。5)严禁挪用公司任何费用……。
以上要求,前五条有违反的,扣除所有质保金,清除出公司;且上述规定需员工本人签字才生效,我从未签字过。
如果你从未签过应该属于不生效,可以视同你在应聘前不知晓这些规定,而确认了劳务关系后可能已经知晓但未签署认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会保护弱势群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