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法院发起诉讼,可被告一直找不到,不接通知怎么办,是不是得发公告啊?公告需要给多少钱?

假如法院发起公告,对方还是不做应答怎么办,现在根本找不到这个人啊。发公告需要花多少钱?公告不管用的话多久才能算成缺席审理啊。。。假如官司我打赢了,对方还是一直不露面怎么办啊。法院会不会冻结他的银行账户等东西啊。。。是不是和谐社会耍无赖没人能管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如果找不到人,经公告后仍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公告费用通常为几百元。如果官司打赢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应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帐户、其他财产等。只要查到对方的财产,即使对方不出现,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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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5
必须发公告。公告费是报社收的。看当地法院通常在哪家报社登公告。一般是300-500.要看当地法院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5-25
不需要你管的,法院传票到是不来,是可以缺席审判的,只要法院受理就行了。等开庭时间去吧。
第3个回答  2012-05-25
我也跟你有同样的问题!遇到无赖,我也准备告他了
我知道的是得申请财产保全,前提是你得知道他有什么财产,跟法院申请,要不就是缺席审理成功,拿不到钱也白搭,最坏的是可以变卖债权什么的,也很亏了。
这样的无赖真该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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