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产假后不来上班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1、员工产假后不来上班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休完法定产假后,应当按时去用人单位进行工作,逾期未去上班,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确实存在正当理由不去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事假处理,事情结束后,再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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