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强行全员降薪,我个人不同意,已申请劳动仲裁,我的主张是:因单位未与我协商一致,未进行书

公司效益不好强行全员降薪,我个人不同意,已申请劳动仲裁,我的主张是:因单位未与我协商一致,未进行书面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下单方降薪,我不同意,要求单位将工资差额补齐,我能胜诉吗?

用人单位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对劳动者进行降薪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于用人单位的降薪,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降薪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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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2
你们谈判处理
第2个回答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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