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呀
如何证明他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啊?就是交过养老保险就行了吗?有期限吗?如果我是今年1月的员工,那是不是不可以今年申报残保金的时候抵扣呀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其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免交缴纳保障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扩展资料: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