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地方要我签个职工协议 转正 有一条是我要是在工作三个月内非正常离职 要罚5000违约金

这合法么 我一个月工资才1500 也不是什么敏感行业的重要岗位 没转正 一天才10快块钱工资

  您是说劳动合同附加了一个职工协议吗?(如果您是劳务关系,请忽略以下内容,有问题可以去法院诉讼。)职工的话,应该是劳动关系,如果没有提供培训,他要求你签的那个,是属于无效条款,你签不签都无所谓,即便事后你出现三个月之内离职,单位也不能向你索要赔偿,因为他协议条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第一是单位提供培训,培训之前你签订了服务期约定,如三年,那么你不满三年的话,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培训费,但不是说合同书上写多少就赔多少。第二:保密行业,单位会和你签订竞业限制,你违反了会被要求赔偿。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只要你在离职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那么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顺带说下,试用期内的话,可以随时走人。
  而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说你可能没明白,也就是说,试用期,其实是算在劳动合同之内的,比如你劳动合同是一年,那么这1个月试用期,也是算在这一年内的,并不代表你要工作13个月。也就是说,给你一个月300的试用期工资,是明显违法的,但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是试用期,现在单位变相的规定适应期,或者实习期,好像法律上没有明确这些应该按照试用期来看待,如果追究起来,还要看仲裁委员会的判断,但是一般会支持劳动者的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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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5
这个约定不合法
若你接受了专项培训 可以视情况缴纳违约金
一般正常离职 是员工的权力 单位没有权力处罚追问

我现在还没跟公司签任何东西 我已经工作了8天 我现在想不做了 我前几天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我最早应聘的是宣传主管 但是这破地方 老板太过分了 每天上班有点 下班就没准了 有时候晚上还要加班 一作就是凌晨 而且没有加班费 学校的管理也是相当的混乱

我是继续做?等一个月再说? 还是离职?

第2个回答  2012-07-05
不合法,要签劳动合同追问

我现在还没跟公司签任何东西 我已经工作了8天 我现在想不做了 我前几天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我最早应聘的是宣传主管 但是这破地方 老板太过分了 每天上班有点 下班就没准了 有时候晚上还要加班 一作就是凌晨 而且没有加班费 学校的管理也是相当的混乱

我是继续做?等一个月再说? 还是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