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可是公司不批,怎么办

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可是公司不批,怎么办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1,在用人单位无严重违约或违纪的情况下(如拖欠工资,非法经营,强迫劳动,不签订劳动合同等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取得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存在上诉严重违约违纪行为,不用通知可当即解除劳动合同.
还有,向各位说明下,神马叫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仅仅在如下二种情况下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的责任:
第一.给予劳动者专项技能培训的,如出国生造(不含入职培训,提供入职培训是单位义务)
第二,对负有竟业禁止(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密协定的职工才有可能主张违约金

还有,楼主要注意你的证据保存,如你给公司人事部门发送的离职报告邮件或书面材料,证明你写过辞职报告!追问

都没有,我们是服务行业,节假日都不能休,只能调休,可我有事要休他们不批,我就辞职啦

追答

公司不批没关系,你只要能证明你已经交了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直接走。

调休是可以的,但必须保证每星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否则就属于违纪行为。

另外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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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17
一个月的提前通知期满,你就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第3个回答  2012-09-17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单位即使不批、拒不办理交接,到时间你也可离职了。
第4个回答  2012-09-17
1、提前30天提出辞职后,你有了解除权,告知对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就可以不去上班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在合同解除后公司有义务帮你办理退工手续,否则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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