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生产中所需W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生产中所需W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和结转发出材料成本。2010年6月1日,W材料结存1 400千克,账面余额385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甲公司2010年6月份发生的有关W材料业务如下:
(1)6月3日,持银行汇票300万元购入W材料8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216万元,增值税额36.72万元,对方代垫包装费1.8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剩余票款退回并存入银行。
(2)6月6日,签发一张商业承兑汇票购入W材料59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63万元,增值税额27.71万元,对方代垫保险费0.4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3)6月10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W材料5 000千克,并验收入库。投资合同约定该批原材料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 41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40.55万元,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未发生资本溢价。
假设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1)编制甲公司第(1)至(3)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6月份W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呵呵,给你个例题借鉴一下吧,要学成自己的才行啊,我直接的告诉你你印象不深!
  【例题3·计算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6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1)6月10日,甲企业购入W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已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多余款项1.6万元退回开户银行,企业已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
  (2)6月15日,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购入W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63万元,增值税额27.71万元,对方代垫保险费0.4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手续费0.6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3)6月20日,购入W材料100公斤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为4.25万元,另支付材料的保险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3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发现合理损耗1公斤,款项以银行存款汇兑支付。
  (4)6月28日,购入W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以银行存款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费3万元(扣除率为7%),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预付50万元,余款尚未付清。(该公司不设预付账款账户)
  (5)7月1日,购入W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材料未验收入库,款项未付,按照购货协议约定,如在10天内付款,将获得1%的现金折扣(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需考虑增值税)。
  (6)6月29日,材料被厂房工程领用,实际成本为1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材料被购建生产用设备工程领用2万元,进项税额为0.34万元。
  (7)6月29日,销售多余材料成本为20万元,购进时支付增值税3.4万元,售价30万元。
  (8)6月30日,盘盈W材料10公斤,实际单位成本2.5万元,经查属于收发计量的错误。
  (9)6月30日,W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未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编制相应会计分录。(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答案】
  (1)6月10日,甲企业购入W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已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多余款项1.6万元退回开户银行,企业已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
  (采购材料的一般处理)
  甲企业:
  借:原材料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其他货币资金             23.4
  借:银行存款                1.6
  贷:其他货币资金              1.6
  (2)6月15日,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购入W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63万元,增值税额27.71万元,对方代垫保险费0.4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0.6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163.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71
  贷:应付票据              191.11
  借:财务费用               0.6
  贷:银行存款               0.6
  (3)6月20日,购入W材料100公斤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为4.25万元,另支付材料的保险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3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发现合理损耗1公斤,款项以银行存款汇兑支付。
  借:原材料                 2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
  其他应收款               3
  贷:银行存款              34.25
  (4)6月28日,购入W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以银行存款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费3万元(扣除率为7%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预付50万元,余款尚未付清。(该公司不设预付账款账户)
  借:原材料                    102.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21(17+3×7%)
  贷:应付账款                     117
  银行存款                      3
  提示:
  税法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这里的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5)6月29日,购入W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材料未验收入库,款项未付,按照购货协议约定,如在10天内付款,将获得1%的现金折扣(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需考虑增值税)。
  借:在途物资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账款                117
  如:7月8日,付款。
  借:应付账款                 117
  贷:银行存款               115.83
  财务费用               1.17
  (6)6月29日,材料被在建厂房工程领用,实际成本为1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材料被购建生产用设备工程领用2万元,进项税额为0.34万元。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
  借:在建工程                2
  贷:原材料                 2
  (7)6月29日,销售多余材料成本为20万元,购进时支付增值税3.4万元,售价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5.1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其他业务成本               20
  贷:原材料                  20
  (8)6月30日,盘盈W材料10公斤,实际单位成本2.5万元,经查属于收发计量的错误。
  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                 2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5
  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5
  贷:管理费用                25
  (9)6月30日,W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300万元。(未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20+163.4+27+102.79-10-2-20+25=306.19(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19
  贷:存货跌价准备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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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4
因为公司要提高职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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