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适用情况

我公司属于危险品仓储企业 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 当时场地周围并未有任何建筑物,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出台后,周围加盖了许多民房和生产厂房,造成了我公司仓库储藏区域安全距离达不到50米的标准。近期环保部门要求我们做出环评,但经过咨询,我公司因地理条件限制,无法做出环评,这该如何向环保部门作出回应(就是想问,这该怎么办)

本项目先建,但早期估计没有做环评,而后面民房和生产厂房在选址时也没有参照相关要求充分考虑选址合理性。本项目属于危险品仓储企业,存在环境风险,看你的描述周围有许多民房和生产厂房,所以环保局处于安全考虑,要求做环评。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就安全距离咨询下,看具体安全距离应该是多少,然后核实本项目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是否满足,最后还得和环保部门进行协商,参考下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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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3
农村包围城市,民房包围工厂;调整仓库用途,靠近民房一侧储存危险度较低的物质;最好办法:搬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适用方面,国务院是不是有过相关的梳理,简化了程序呢,我在找呢,但都找不到……追问

谢谢啊 我也在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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