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年前年后不给于辞工!

如题所述

劳动法没有规定年前年后不给辞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职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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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8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按劳动法提前1个月辞职就可以了。单位也必须批准,不然可以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并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强制工作,可以报警,也可起诉。追问

那如果离职时找理由变相的罚款扣我工资呢?说什么之前产品做错了要罚钱或者其他等等之类的!离职七天需全部结清工资对吗

追答

离职当然要全部结清工资,没有什么罚款一说。这是自然损耗,正常,这样扣钱不合法,你去劳动局请求帮忙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08
没有这样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15-10-08
提前30天通知即可追问

好的,如果不给于批准呢?或者离职时找各种理由扣工资呢?还有离职多久后工资需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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