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是由十八至六十五岁的在职人士,都要供强积金。在职人士,包括:雇员、雇主及自雇人士。
但下列人士可以获免供:家佣、小贩、公务员、津贴及补助学校教师、已参加认可职业退休计划的人、短期来港工作的人。
香港强积金自2010年成立,经过很多次调整,现在总收入少於$25,000的,雇主和雇员的供款额均为雇员的「有关入息」的5%。超过$25,000的雇员,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上限为$1250。
由於最底工资的影响,现在最新的入息低於$7,100的雇员无需供款,但雇主仍然需要供5%.。
另外强积金属於一种投资基金,是有回报的,但也有一定风险,所以政府2012年开始实行MPF半自由行,可以让雇员的MPF部份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基金公司进行管理,这跟国内的社保不同,国内的社保差不多类似於香港以前的公积金吧,没有投资获利的功能,所以基本不能抵消通胀的。
以上是我对强积金的理解,全部自己手打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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