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私营企业里。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国家法定节日”必须支付加班费。可是,企业只支付了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却不支付周六、周日的加班费。
请问:1 周六、周日不算国家节假日吗?
2 如果算在节假日里,企业应该支付的加班费用应该是几倍?
上面有遗漏,合同规定的是“国家法定假节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周六、周日。
周六、周日是公休假日,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也称公休日或者休息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通常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
而法定节假日则是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休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节假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周六周日是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含。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仍在工作的,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三倍工资。周六周天属于正常休息日,有加班情况的企业,应该适当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制度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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