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

临时工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

法律分析:
一、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二、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衍生问题:
自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一、主动辞职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比如因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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