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劳动合同,做了半小时就走了,没辞职有没有事

如题所述

  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不辞职就走人的,主要可能会有以下二种后果:
  1、因未正常离职,导致没有办理退工手续(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导致以后录用单位不能办理用工手续和缴纳社保。
  2、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因此,建议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向单位提交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后提前30天辞职),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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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5
看你说的应该不是事业单位不是正是职工!都是签一年或者两年合同的临时工无所谓的!别担心!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5
第3个回答  2016-01-12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对于劳动者未办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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