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行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知,并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我该怎么办?

因为本人无法提供口头解除合同的证据,而且我也没有与企业签订离职或辞退的离职手续,且企业强行把我个人的办公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交付给另一位员工,我该怎么维权呢?

  口头告知的没有证据,也不算数的,企业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应当继续按时上下班,防止其反咬一口你是自动离职,你违法解除合同,要求你赔偿损失。
  你上班企业不安排工作、不给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目前情形企业解除合同不具备法定条件,企业出具解除合同手续,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主张赔偿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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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7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报案追问

问题是我现在没有他们的口头辞退的证据,但他们让我填写离职表,我没有填写,企业不给我填写辞退书,我于6月4日离开公司的,我向劳动监察大队提起报案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追答

尽快去就是了

追问

谢谢了!

第2个回答  2014-06-07
具体情况你说说,如:干了多长时间,合同到期了吗?追问

我现在手里有合同书,2014年5月刚签订的,没有到期,并且有企业签订的转正表,是5月1日转正的,而且辞退理由是,领导家里来了亲戚了,要占我的岗位,所以不能让我做了。

追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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