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如下:
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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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5
最新的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于2010年9月1日实施
该文第五条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30
是职能不是内容。不要误导别个了诶
应该是包括两大方面: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 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设计结构安全 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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