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签了3年合同,工作半年毁约有什么后果?

一般要交多少违约金,劳动法怎么规定?
正式合同没提违约金,原来刚签的时候说签了不去交2000
还有就是因为是化工企业,想换换环境,违约之后想考研,档案没影响吗?对考研呢?

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只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才需要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1
  合同期限未满,职工同样有权利提出辞职。职工提出辞职后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第一,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服务期的,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职工需要交纳违约金,双方之间劳动关系解除;
  第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或者约定违法的,职工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双方之间劳动关系解除。
  第三、劳动合同中无论是否有约定服务期,公司存在法定违法情形的,职工可以直接提出辞职申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之间劳动关系解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7
不需要交违约金,除非在3年内公司给你外出培训什么的这些费用还是你要出的。但是基本上都不用付违约金。劳动法上的意思就是跳槽自由。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者保护作用。
我就是签了3年合同,在2年多点就跳槽走人了,根本没什么违约金的。
第一份工作能成功的几率基本上很小的,人往高处走嘛。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3-07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你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在以辞职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赔偿额度依据
劳动部发[1995]223号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4个回答  2008-06-04
现在公司为了方便一般都把合同做成3年,但员工中间可以提出离职,只要签一份 禁止竞争协议 就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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