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 共有产权房满五年后能不能回购政府的那一部分的产权呢?

疑 共有产权房满五年后能不能回购政府的那一部分的产权呢?

共有产权房满五年后不能回购相关部门的那一部分的产权。
相关部门不出让持有份额,是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循环使用,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用上,也是为了引导购房人成为长期住户,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减少共有产权住房的资产属性。
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相关部门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相关部门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相关部门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相关部门"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拓展资料:目的背景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都有推广。它的主要目的是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通过和相关部门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方式,减少买房成本,市民以后可向相关部门"赎回"产权。
相关部门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相关部门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相关部门出资,形成相关部门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相关部门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操作方法:
2007年8月,淮安市首创了与市场接轨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模式。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相关部门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其用地由土地划拨改为土地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相关部门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相关部门出资,形成相关部门产权。
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相关部门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共有产权房的购买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相关部门部分的产权。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内购买相关部门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后购买相关部门产权部分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
房屋出售时与此类似,出售所得按购房家庭与相关部门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当购买者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家庭收入高于相关部门规定标准,进入中高收入群体时,相关部门也无需强制其搬出,而是对相关部门产权部分收取市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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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1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但不允许购买政府所占份额。因此,如果共有产权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已经满5年,则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但是不能回购政府的那一部分的产权。
第2个回答  2020-09-07
目前建委的回答是:府不出让持有份额,是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循环使用,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用上,也是为了引导购房人成为长期住户,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调控思路,减少共有产权住房的资产属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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