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职近3年,原公司要因为财务问题起诉我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小公司做财务,离职2年多,当时帐特别乱,原来同事告诉我,说老板要起诉我,要找我查帐。我开过预收款收据,是我开的,但没签我名,老板说他没有收到钱,当时是我收预收款后,付完货款,把剩下的钱给老板,老板在他本上签字,就算完事,但现在他不拿出他的签字本来,我证明不了钱给他了,或是哪笔给了,哪笔是由别人收的。
我想请问一、我不和他们联系,也不想让他们找到我,找我麻烦,如果他们起诉我,我该怎么办,他们会通过查名字找到我吗?二、我开过的预收款收据,钱没有了,需要我去赔偿吗?三、他们有证据起诉我吗?已经是三年前的票据了。如果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真的一点替自己证明的东西都没有,差帐多少钱,会做牢呀?四、如果起诉之后还可以私了吗?
希望大家帮帮忙,我什么都不懂,当时年纪太小,也不太明白,走的时候都没交接,而且都是他家自己的流水帐。如果现在不给自己整清楚,会耽误以后找工作的呀。

只要不贪污,就不会违法。所以第一个是私聊,第二个是让法院帮你们调节。

这个事情涉及如下法律问题:

    作为职务行为,如果非恶意,则难以称之为犯罪,可以定性失误,也就是犯法。

    教训是以后别人给你签字的东西,要自己留着,以后作为证据。如果签字人留着,还签字干什么。

    躲避也是一个办法,那属于老赖,不可取。关于查你的名字,只有起诉立案后,公安机关才有权通过户籍资料查找。你开过的预收款收据,钱没有了,需要你去赔偿,他们有证据起诉你,就是那张收据。如果没有你的签名则证据不足,需要验笔迹和人证。

    三年前的票据的票据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具体可以咨询律师。差帐多少钱,只要不是贪污或者挪用就不会做牢,如果起诉之后还可以私了的。人民法院以调节为主,判决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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