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临川人,好读书,善属文。曾巩携其所撰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授淮南判官。故事,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调知鄞县,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其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欧阳修荐为谏官,安石皆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复言于朝,召为群牧判官,改度支判官。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其大要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败,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以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
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辄辞不起,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于美官,唯患其不就也。及赴是职,闻者莫不喜悦。
(节选自《纲鉴易知录•宋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