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实行单休,周六正常上班,但不给加班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有一个公司叫我去上班,每周实行单休,周六正常上班,但不给加班工资。我说这样违反劳动法,人资部的人说我们经过劳动局备案。请教各位该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先仔细学习《劳动法》,找出公司违法的地方,然后向跟公司谈判解决,若是公司还是不给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按按照劳动法规定,加班必须是本人自愿,加班单位必须支付高于正班工资的加班费,其比例是,周一至周五超出8小时工作外的工作时间都为加班,支付的加班费不得低于正班的150%,周六和周日加班得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得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费。
  现摘录一些公司往往会违反的劳动法条款,你仔细看下吧。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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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0
法定最高劳动时间为一周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所以,单休也不一定就违反劳动法。

还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也不受这个条件约束!(这个是要向有关部门报备的,估计你们也不是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1
劳动法明文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所以周六应为休息日。如果要求您周六上班,用工单位需支付200%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11-10
如果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且经过审批,那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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