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老板只给我一半工资、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非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职工出现工伤并在治病休养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改变。实现计件工资的则按照规定标准领取工伤津贴,具体标准是按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实际工作月的平均工资发放。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赔偿,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规定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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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4
可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作为法律依据,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2个回答  2021-08-25
工伤期间老板只给你一半工资,这是犯法的,这是不合理的,你应该到县政府,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找一找,或者是社会劳动保障局的地方去申诉申诉,我觉得会有办法的,会给你的,要给你全额工资,还要报销你的医疗费和其它的费用!
第3个回答  2021-08-25
工伤修养期间老板只给一半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先直接找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去找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或者拨打12345寻求政府部门帮助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8-24
工伤修养期间老板只给一半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先直接找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去找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或者拨打12345寻求政府部门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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