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如题所述

一.南京户口迁入网上办理:
(1)微信搜索“南京公安”微公众号,点击进入下一步;
(2)在下方菜单栏中找到“微服务”点击进入找到"户政服务”,选择”市内户口迁移”;
(3)点击“移入本人本市其他房屋”,然后点击在线申报,填写完善申报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二.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三.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四.办理户口准迁证:
公民因购买商品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工作调动、投资经商办企业、被企业招聘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市的,需经迁入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1、凡在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公民,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所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直系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
2、凡与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统筹金的,准予迁入。所需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会统筹金凭证、居民身份证。
3、夫妻分居,直系亲属投靠,准予迁入。所需证明材料:结婚证(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系亲属是指:夫、妻、子、女、父、母。
4、工作调动入户: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调入的人员,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异地调动的人员,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所需证明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令;省市组织部门的任职命令;垂直管理单位的调令或任职命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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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2
南京户口迁移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在微信搜索“南京公安”微公众号,进入“微服务”-“户政服务”-“市内户口迁移”。
2. 填写完善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证件,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3. 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需持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等证明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4.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需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等证明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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