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线上流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1

南京人才落户线上流程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南京人才落户线上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上申请

  1.搜索并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gongan)。

  2.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进入南京微警务3.0系统如下,点击户政服务;

  3.点击人才落户;

  4.如在该平台未实名可以先实名认证后再回来。按照自己的对应情形选择相应情况;

  5.按提示选择后会出提示是否能办理该情形下的落户,点击申请办理,会出现如下界面-点击在线申报;

  6.进入申报界面将材料用手机拍照上传资料即可完成申报;

  7.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会收到来自审核单位的微信推送。请在收到推送起3日内完成选择“ems寄件”或“亲自窗口办理”,逾期不选择视为放弃本次户口申请。

  注意:

  ①选择“亲自到窗口办理”的,须申请人本人携带材料原件到办理单位办理业务。选择“亲自到窗口办理”选项后7个工作日内未到窗口办理,视为自动取消申请。

  ②选择“ems寄件”的,通过ems向审核机关寄送原件的,须申请人付款并完成ems寄件。寄件单位为预审核办理单位,选择“ems寄件”选项后7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寄件的(以快递单号生成时间计算),视为自动取消申请。

  ③被取消申请的,原有申请材料将被清空,需申请人重新进行材料的上传申请。

  拓展:《 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 第三章:申请受理

  第十三条,区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积分落户的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第十四条,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第十六条,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市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按照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区公安机关对积分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相关部门的`减分项审核,总积分已达100分以上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九条,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二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

  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第二十条,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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