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的条款是: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西,内蒙古,宁夏,陕西,后面还有好几个省不一一写上了,数了一下,共是14个省市,请教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员工已经签订了这份合同,后公司因架构原因随意调动工作地点,若员工不同意,但公司已不服从工作安排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