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如题。具体情况:
应届毕业生,在现在公司处于试用期阶段(工资按照试用期待遇给了,但是合同一直还没有签),一直没有签署过任何正式的雇佣合同,目前参与一个大项目的执行,并负责其中一个事件营销,另外,独立完成另一个品牌相关活动的网络推广方案,已与客户签订合同,马上就要进入执行阶段,我为项目负责人,上司负责帮忙把控。算上实习期+试用期,一共工作了有3个月,我对公司目前的情况不满意,加上想回成都工作,所以想找好下家然后辞职。
请问现在如果我去面试,可以将我的策划案、文案稿等等东西作为应聘的材料展示给招聘公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