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市有一员工偷东西 然后7月27号申请离职8月份请了3天假期 来了一天 之后就一直没来过(旷工

我是超市有一员工偷东西 然后7月27号申请离职8月份请了3天假期 来了一天 之后就一直没来过(旷工) 我扣除他7月份所有工资 理由是旷工加收银差帐 及偷东西10倍罚款钱 现在她将我告到劳动仲裁 我是否能站住脚

    .偷东西是违法行为,但偷东西10倍罚款钱不是说扣就扣,要有依据支持。如员工守则写明员工监守自盗,偷取超市财物的,按财物10倍价钱罚款之类的规条。

    员工偷东西的行为有没有报警处理,或要求写悔过书的,总之有留下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违纪行为,那对超市方是有利的。

    旷工可以以考勤来证明,以及其他员工证言证明一直未到超市上班。

    员工7月份有上班,那7月份的工资是要发的,不能全部扣除。可因员工未经超市同意离职,8月份只上一天班,造成超市人手不足,收入减少,说明员工对超市收入造成影响,扣除一部分工资作补偿。

    收银差帐要拿去证据才会得到仲裁支持,这样也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作补偿。

    跟员工办理好正式的离职手续,注明是员工主动离职的。

    当然,因为员工存在违纪行为,胜算还是不大的。但还是依据仲裁庭的判定为准,可能会要求超市方在扣除超市损失后,将剩余工资发还员工。

追问

我这是个体超市 没有那么多合同什么的 我该怎么办

是否可以否认我没有雇佣过这个人

追答

    千万不要否认,员工可以拿工资条,银卡转账记录,甚至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表,或者送货的人的证言,顾客的证言证明自己是在超市上班的。你这样否认,劳动部门又查出来她确实给你打工,劳动部门看你不诚实,对你印象就不好了,甚至会怀疑证据的真实性。

    既然没有签合同什么的,员工自己也先要搜集证据证明跟超市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不了的劳动仲裁也不受理。

    重要的是证明员工存在过错在先,这样仲裁庭也会酌情给予超市支持,就算要求发回工资,也是先扣减回超市损失再发。

    仲裁前应该会先安排调解,劳动部门调解员会给你们调解,跟员工协商发回多少工资就算了,共同签名作实,撤销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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