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

在美国,只要没有前科,即便杀了人,也可以以150万美元保释?
看美剧《damages》第1季第8集
警方在凶器上搜到了她的指纹,但证据不足,法庭上她说“not guity”,她的律师列举了她没有前科,社区名声很好,然后法官麻利的以150万美元准许她保释。
她可是杀人嫌疑犯啊

  大而言之,这是出于对人权的尊重。小而言之,这是因为美国法院对刑事案件审判时所坚持了“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
  所谓疑罪从无,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它是指在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20世纪90年代轰动一时的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便是疑罪从无原则最典型的代表。
  我国法律虽然也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是几千年来的司法传统对国人的思想影响深远,这种理念的普及还需要时日之功。
  在这里,不妨举个最浅显的例子来说明疑罪从无的司法价值:
  假设某刑事案中,现有证据证明力不足,如果这时:
  一、判决被告有罪,有两种可能:1、被告事实上真的有罪,判决是公正;2、被告事实上无辜,这时,这种判决结果就意味着放走了真正的罪犯同时,也错枉了无辜;
  二、判决被告无罪,1、被告事实上真的有罪,结果是放走了真正的罪犯;2、被告事实上无罪,判决结果自然也是公正的。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在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是,所付出的司法成本或代价是相对较小的,只是放走了真正的罪犯,但是没有使无辜之人蒙冤。
  在世人皆为美国辛普森无罪释放而义愤难平时,可曾想到,中国的杜培武、佘祥林、赵作海等,却在为真正的杀人凶手承担着牢狱之灾。
  P.S.需要提醒楼主的是,“她可是杀人嫌疑犯”,对,太对了,她是杀人嫌疑犯,嫌疑犯而已,还没有证据证明她是罪犯。如果要问为何辛普森之类当初审判时能够逍遥法外,这还要涉及诸如程序正义等诸多理念。此处不作详谈。
  总之,民主社会中,一个人不应该为某种嫌疑而承担可能他本不应承担的责任,或者付出他可能本不该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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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30
法律生存的环境不一样,所以很多都是不一样的,另外。电视上演的那些也不全是真的!
第2个回答  2010-07-30
法庭说not guity就可以直接回家了吧
第3个回答  2010-07-30
赵作海也是杀人嫌疑犯,看看他后来怎么被定罪,又怎么洗脱罪名的。
第4个回答  2010-08-01
所谓疑罪从无,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它是指在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20世纪90年代轰动一时的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便是疑罪从无原则最典型的代表。
我国法律虽然也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但是几千年来的司法传统对国人的思想影响深远,这种理念的普及还需要时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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