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提前20天告知公司,公司要求干满一个月,不然扣半个月工资合法吗?

签了两年合同在实习期未满辞职单位要扣半个月工资几合理吗

第1个回答  2021-06-07
辞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
因此,辞职提前20天告知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公司要求干满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扣钱是针对即辞即走,或未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补偿,但应提供造成损失的证据或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6-07
我觉得他不应当扣你半个月的工资过合同里面可能会有签这个就是有争议的部分了,我觉得你提前20天告知公司已经基本上进到了那个业务。韩工资应当给你足额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21-06-07
这个可以跟单位协商的,一般来说,公司要求你干满一个月很正常,你要给公司时间重新招人,同时还有跟你交接工作,所以做完一个月,有始有终!除非你自己找了新工作了,可以不在乎这个半个月工资!
第4个回答  2021-06-07
不合理的。
就算你签的合同上是这么写的,那都不具备法律效应。
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详细问一下。
第5个回答  2021-06-07
不合理,你可以去社保局进行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对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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