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25
法律规定,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报告,试用期应当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可以离职。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申请时,劳动者应当将离职报告邮递到用人单位,到期后可以离职。
另外,用人单位不按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到一年内,没有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1-25
可以的,你没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只要跟老板说一下,毕竟你要拿工资的,再说又认识的,招呼要打的,如果是老板挽留你,你可以跟老板调工资的,如果是怕麻烦,就直接说做不动了,想休息一段时间。
第3个回答 2020-11-25
在辞职这个问题上,如果已经经提出过,并且也已经找到其它理想的单位,只有一个字,走。因为已经提出这个问题,老板是不会再重用的,只是一时间他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替,在他的心里,想走的人是不忠诚的。二是,既然已经提出,说明自己已经有准备了,或者说找到新的单位,如果不走,会对不起新单位,认为这位是一位没有信用的,使两个单位的人都有想法,非常不划算。三是在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不要对任何人说要走人的话,如果一说,总会有人传到领导那里去,一个单位中的人相互之间有一定的竞争关系,有些老板也会安排个别人在刺探这类消息,请十分注意这一点。
第4个回答 2020-11-25
没签劳务合同相辞职,老板想挽留。姐,你的工作能力非常好,老板看中你。挽留你工资什么都可以,你也可以考虑留在那里,如果不喜欢的人工作,就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