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十五年了。我本是一个车间的主管.现在公司把该车间搬迁回总厂合并了。对我的工作没有任何安排.公司想给我一万八千元让我自己辞工走人.我不愿意.我想要三万元.公司又不愿意.就想降我职和薪在总厂做组长.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上是操作工.工资是1310+加班费+绩效奖+工龄奖+全勒+生活补贴.我的总工资是5900元.现在我的合同书弄掉了.以前的倒有几份.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公司违法吗?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才对?跪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