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的临时安装工摔伤了,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是卖电器的,我卖了一套电视卫星接收器,临时找了一名安装工去上门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人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安装费是由我付的。

1、如果是你临时找的安装工,你们之间构成雇佣关系,你是雇主,安装工是雇员;他在工作中受伤,你承担雇主责任。理由: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他经鉴定构成伤残,还要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有关标准见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如果你能证明,安装工对受伤自己有过错,比如是他自己不小心之类的,可以减少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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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这需要看事故中与本人有无直接关系,如果没有关系的话是没有责任的,但是与本人有直接关系并且有故意行为而且所造成的情节严重的话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3
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无法认定为工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雇佣损害赔偿,当事人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直接解决赔偿事宜。
第3个回答  2013-02-15
如果工人是在你付完工钱后摔伤你不必负责,如果是之前你就要负责,有一个雇佣关系。追问

还没付工钱,如果要负责,我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追答

医药费是肯定的,其他的倒没什么,只是看伤情。伤得怎么样?

追问

背上一根骨头骨折,医生说在硬床上躺两三个月让它自己长好就可以了

追答

.....准备医药费,表示下慰问。KO.

第4个回答  2013-02-15
由你承担其全部损失。因为这是雇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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