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单位好几个月了,为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记录里还有我走以后的工资记录?

如题所述

你若离开原单位,单位报税人员应将你的信息在自然人纳税申报系统里面设置为非正常,这样你就不会在原单位出现个税申报记录了,如果还有工资纪录,说明原单位还在利用你的信息虚增工资费用用以抵减所得税,这样会导致你年终汇算多交个人所得税,你可以在个税APP提出申诉,税务机关会受理处理。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3] 。2021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0] 。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在中华民国时期,曾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
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5]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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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6
你若离开原单位,单位报税人员应将你的信息在自然人纳税申报系统里面设置为非正常,这样你就不会在原单位出现个税申报记录了,如果还有工资纪录,说明原单位还在利用你的信息虚增工资费用用以抵减所得税,这样会导致你年终汇算多交个人所得税,你可以在个税APP提出申诉,税务机关会受理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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