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5月11号上的班,到6月12号给老板口头申请辞职(有要紧事得13号走)。本公司是上海一家个体企业 我没有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老板说你自己要走我怎么给你签订合同了 另加(工资问题--工资因如何计算):公司是每月10号发工资,6月11号我拿到了1639元,请问工资有什么问题没?接下来辞职工资又该如何计算?{上班时间分两班 ,白班:8:00-19:00 (加班算2小时) 夜19:00-8:00 (加班4小时),从5月10-6月31号累计加班为; 平时32小时 周末41小时 老板说给一个小时吃饭时间其实吃了就上班,一切按国家计算底薪1120。 老板以1120/21.75/8给我计算的 但我不知道对不对,也不知为何这样计算。